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陈利华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陈利华先生、陈利群先生、林为民先生、陈静依女士
(三)独立董事:季立刚先生、徐晓东先生、徐兵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徐晓东先生(召集人)、徐兵先生、林为民先生
(二)战略委员会:陈利华先生(召集人)、林为民先生、徐兵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季立刚先生(召集人)、陈利华先生、徐晓东先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兵先生(召集人)、季立刚先生、陈利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许卫华先生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许卫华先生、陈立波先生
(三)职工代表监事:葛斌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一)总经理:陈利华先生
(二)副总经理:陈利群先生、林为民先生
(三)财务总监:余国峰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林为民先生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林为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
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证券事务代表:马杰
公司第四届证券事务代表马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文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林海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但仍将在公司任职;公司副总经理陈连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将在公司任职。
截至目前,高文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海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海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连方先生持有公司 667.50 万股股票。高文尧先生、林海峰先生和陈连方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高文尧先生、林海峰先生、陈连方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附件一: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简历
陈利华: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北京大学 EMBA 研修班结业,湖州市党代表。历任和平镇锻压五金厂技术员、销售负责人,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执行董事;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矿(湖州)湖州矿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矿(湖州)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利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2.55%,通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8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85%的股权,与公司 5%以上股东陈连方、陈利群(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陈利刚是兄弟关系,公司 5%以上股东段尹文是陈利华配偶的弟弟,陈利华、陈连方、陈利群、陈利刚、段尹文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陈静依女士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陈利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利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利群: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清
华大学总裁研修班结业。历任和平镇锻压五金厂担任技术负责人,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采购部经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采购部经理;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利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7.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68%,与公司 5%以上股东陈利华(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连方、陈利刚是兄弟关系,陈利群、陈利华、陈连方、陈利刚、段尹文为一致行动人,
陈利群先生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陈静依女士是叔侄关系。除此之外,陈利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利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为民:男,1971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经济师,长兴县党代表。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兴县和平支行行长,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行长,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副总经理;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湖州君渡投资管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为民先生通过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9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在湖州君渡投资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此之外,林为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为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国峰: 男,197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曾就职于长兴白水泥厂,长兴会计师事务所,湖州金陵会计师事务所,湖州立天会计师事务所,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余国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国峰先生通过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余国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余国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杰:男,198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人事部专员、助理、综合科科长;现任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马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董事会秘书林为民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马杰先生联系方式
(一) 电话:0572-6955777
(二) 传真:0572-6955977
(三) 邮箱:zkzg@cnzkzg.com
(四)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