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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7 深市 浙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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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37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8)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3,2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

    (9)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主要行业为:1)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2020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谢贤庆

    从业经历: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放

    从业经历: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5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成

    从业经历: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
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有关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对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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