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8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1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649,150.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