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监事全程监督。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办理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及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监事全程监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投资产品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的风险性
1、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拟投资的产品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全程监督,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投资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监事全程监督。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投资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
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监事全程监督。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