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22.53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37,599,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95,917,215.31 元,募集资金净额 541,681,784.69 元。
截止 2020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1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99,170,327.7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
币 0 元;于 2020 年 04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299,170,327.7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6,820,399.25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9,735,014.79 元,其中:银行活
期存款 151,104,595.5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8,630,419.21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个账户均有固定用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
新材料项目,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所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
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
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 246869509373 96,695,798.12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 1717124619100008396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371902999210706 0.00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 633748571 54,408,797.46 活期
合 计 151,104,595.58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的差异,除 98,630,419.21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差额系利息、结
构性存款结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4 月建成投产,
该募投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公司生产的高纯度乳酸,由于疫情原因及考虑
到公司高纯度乳酸产能偏紧,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并基于乳酸产能匹配
性角度考虑,公司没有立即启动该募投项目的建设。随着子公司金丹生物新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 L-丙交酯项目工程”建成并投料试车,以乳酸为原料
生产聚乳酸中间体丙交酯工艺路线打通,结合近年国家与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
“禁塑”政策以及生物可降解材料未来市场情况,并考虑到投资的规模效应,
公司管理层于 2021 年初认为有必要在原先设计的 1 万吨聚乳酸产能基础上进行
适当扩充,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论证了扩大本项
目投资规模的可行性及实施方案,目前公司正就项目实施方案细节与合作方保
持沟通,积极推动项目启动,待方案确定后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的北
侧,西临富强北路,南临创业大道”,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股东
利益最大化,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
的土地空间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金
额进行了适当调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内,南临金丹大道,北临
创业大道,东临工业大道”,投资金额由 30,906 万元变更为 21,620.74 万元。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相比,主要是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变化,项目最终用途以及目的均未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与原项目相比没有变化。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由于可以部分依托现有厂房、设备等,加之在实施过程中投入了部分自有资金,使得该项目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结余募集资金仍将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可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1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延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1,681,784.6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820,399.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1,681,784.69 299,170,327.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1,681,784.6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6.7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 是 52,621,784.69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