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丹科技”)于 2020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8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2.53 元/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95,917,215.31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681,784.6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划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资[2020]000163 号《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 30,906.00 30,906.00
项目
2 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 5,262.18 5,262.18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54,168.18 54,168.1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
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证券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金丹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