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9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6.50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1.50 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年 4 月 2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18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8.00 万股的 1.68%。其中首次授予 165.5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028.00万股的1.50%;预留19.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8.00 万股的 0.18%,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54%。
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
本总额 11,028.00 万股的 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7.30%。具体分配情况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班立新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00 3.24% 0.05%
王哲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6.00 3.24% 0.05%
董秘
刘建 中国 副总经理 7.00 3.78% 0.06%
王发 中国 副总经理 7.00 3.78% 0.06%
刘国才 中国 副总经理 6.00 3.24% 0.05%
合计 32.00 17.30% 0.2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5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3.50 万股,约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 11,028.00 万股的 1.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2.16%;
预留 19.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028.00 万股的 0.18%,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54%。具体分配情况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3.50 72.16% 1.21%
(51 人)
预留 19.50 10.54% 0.18%
合计 153.00 82.70% 1.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高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人之一国佳女士之配偶。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10.98 元/股。
(四)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设置预留。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度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数量占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50%
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50%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