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 2021-00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张立强先生、卢金火先生、徐东权先生、王圣杰先生、沈文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婷女士、陈士华先生、李树军先生、廖冠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婷女士、李树军先生、廖冠民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陈士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士华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经选举产生的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宣奇武先生
宣奇武,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日本九州大
学博士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一汽集团工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开发本部主任;2002 年起先后任北京精卫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希艾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长春凯达汽车电机研发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伊诺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帕疆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汽泰普越野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秉望汽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任上海诺昂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阿尔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投资”)执行董事、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方凯达汽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威固阿尔特武汉汽车传动有限公司董事、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阿尔特汽车设计宜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路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智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79,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
接持有公司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1,186,101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阿尔特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为宣奇武先生与刘剑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宣奇武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且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剑女士
刘剑,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刘剑女士 1987
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1997 年毕业于日本九州大学农业部。1987
年 1 月至 1992 年 1 月任一汽集团变速箱分厂动力科动力员。2007 年起先后任阿
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阿尔特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株式会社 IAT
董事兼社长、株式会社 BEAT POWER 董事。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400,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
持有阿尔特 8,974,398 股股份。刘剑女士及其配偶宣奇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阿尔特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为宣奇武先生与刘剑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刘剑女士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立强先生
张立强,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
任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金融部总经理、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主管、经理;2011 年起先后任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弘润昊远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汽泰普越野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诺昂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阿尔特汽车设计宜兴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长等职务。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立强先生持有公司 7,480,0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卢金火先生
卢金火,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一汽模具中心副总工程师、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日立造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高级技术顾问、迅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
理。2004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长春凯迪汽车车身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长春凯迪汽车车身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卢金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徐东权先生
徐东权,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获韩国
仁川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学位。曾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第十九集团公司项目总工、韩国 GIS 公司中国市场经理、北京奥北新星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国 21世纪株式会社市场总监、中国城市房地产建设集团开发中心总经理、新加坡凯德置地集团雅诗阁基金管理公司业务拓展部总监、SOHO 中国有限公司企业拓展部
总监等职务;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地产金融
部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20 年 7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东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徐东权先生在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42%的股权,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7.26%的股权。除此之外,徐东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圣杰先生
王圣杰,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获山西财经大学企业经营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产业部部长;山西悦达京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悦达家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圣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圣杰先生在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比例为 7.53%。除此之外,王圣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沈文春先生
沈文春,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复旦大学金融
学硕士学位。曾任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中国民族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证券分析师、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电力设备和新能源首席分析师、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