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750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14 元。截至2020 年 2 月 7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
资金 369,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396,226.3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38,553,773.68 元。
截止 2020 年 2 月 7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7,829,184.61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16,502.14 元;于 2020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2,055,298.62 元;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457,383.85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724,589.07 元。
(二)2021 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截至2021
年 11 月 4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297,471.30元(不含
税),募集资金净额 392,702,528.70 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2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3,109,005.40 元,其中: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24,461,760.00 元;本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 18,647,245.4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9,593,523.3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订。
(一)2020 年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分别为 8115701013300006688、
990102029004158021、793900483800083、199247363185),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与德邦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旭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旭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公司现有办公场地及生产车间整体被收储,公司原募投项目“矿山设备及橡胶备件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不能实施,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结合公司整体搬迁,用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
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矿山设备技术升级产业化项目”。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上饶分行的原募集资金账户(专户账号:
8115701013300006688)内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0,115,524.57 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转存至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8115701014200300818),原募集资金账户办理注销。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德邦证券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利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NaipuMaquinariaparalaMineria SpA (以下简称“智利耐普”),2020 年 2 月公司上市以来,
正值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爆发之际,无法针对该项目在智利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为了保证募集
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公司针对该项目在国内开设专户(中国银行专户账号:199247363185)
暂时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随着
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好转,公司顺利在智利当地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手续,并以 2020
年 10 月 15 日暂存于中国银行(账号:199247363185)的募集资金专户本金及利息金额
21,506,451.48 元为准,以 2020 年 10 月 15 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为 3,192,099.55 美元,
由智利耐普自有美元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智利分行(以下简称“智利建行”)募集资
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与国金证券签订
了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原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不再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由国金证券承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国金证券分别与智利建行对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570101330000 229,269,300.00 已销户
公司上饶分行 6688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570101420030 已销户
公司上饶分行 0818
本公司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 990102029004158 70,461,10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 021
本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 793900483800083 26,149,600.00 已销户
公司上饶旭日支行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99247363185 21,360,000.00 已销户
公司旭日支行
实施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活期账户存储(其
中:活期存款余额
智利耐普 中国建设银行智利 69000-244-1101 10,047,588.55 118,609.93 美元、
分行 定期存款余额
1,300,000.00 美
元;)
合计 347,240,000.00 10,047,588.55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686,226.32 元。
注 2: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