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0-00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 9,017.92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6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40,420,754.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5,179,245.28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22 号《验资报告》,
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翠微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及保
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金额(元) 对应募投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
1 34050176650800000598 189,000,000.00
限公司池州翠微支行 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 34050176650800000599 92,443,396.2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限公司池州翠微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 56910188000024762 86,000,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限公司池州分行
合计 367,443,396.23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179,245.28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 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18,980.62 18,9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77.27 8,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9,017.92
合计 42,657.89 36,517.92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9,017.92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公司的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中的 9,017.92 万元全部 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 的 9,017.92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