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OVE ENTERPRISE LTD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零二一年八月
特别提示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本公司”或“发行人”)
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75,796,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1,694,6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融资融券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华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及华为受美国政府限制政策引发的发行人对华为销售收入大幅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华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0.49%、40.51%和 46.94%。2019 年 5 月,美国对华为实施“实体清单”
限制,限制华为从美国采购产品和对美国销售产品;2020 年 5 月,美国发布政策,计划限制半导体企业(且该半导体是由美国某些软件和技术生产的直接产品)向华为的出口。这些政策如果未来长时间处于持续状态,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美国对华为采取极限的“断供”、“禁售”等打压政策,将对华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持续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可能导致未来公司对华为的销售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华为合作的主要产品包括通信电源、5G/4G 天线板、逆变器、数据中心产品、车载产品等。目前主要是通信电源、5G/4G
天线板受到华为芯片供应受限的影响较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为销售的通信电源、5G/4G 天线板等产品合计占对华为销售的比例分别为 71.25%、69.05%和75.47%,未来华为芯片供应受限对发行人该类业务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未来美国政府持续或进一步采取对华为的限制措施,华为该类产品的芯片供应持续受到限制,华为可能持续、大幅减少对发行人通信电源板、天线板等产品的采购需求,将可能导致发行人 2021 年对华为的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由于发行人来自华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如果发行人短期内无法开拓和引入新的客户,将可能导致发行人 2021 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可能造成的经营风险
2020 年 1 月至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中国和全球多个国家爆发。爆发初
期,国内各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内延期复工、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客户的订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疫情爆发,疫情持续时间目前尚无法明确预计,对公司所在的线路板行业的整体影响难以准确估计。如果疫情短期内不能有效缓解,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不能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出入境管控等防控措施持续加强,由此可能会对包括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等在内的行业产生冲击,将会给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主要销售区域为德国、法国、挪威、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突尼斯、美国等国家和地区。随着疫情在全球的蔓延,发行人部分境外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2020 年,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相比 2019 年有所下降。未来,如果境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疫情仍不能有效控制,则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境外收入可能会产生下滑的风险。
(三)科技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印制电路板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综合应用了电子、机械、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多学科技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生产工艺的提升、生产工序的优化和新型材料的应用都依赖于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对于保障产品的及时更新换代、良率和生产效率都有较为重要的作用。
如公司未来对科技创新投入不足,或投入方向偏离科技创新发展趋势或未能符合重要客户需求的变化,将会损害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近年来,公司科技创新导致研发费用支出金额增加,而研发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还存在研发投入不能获得预期效果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科技创新风险。
(四)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PCB 已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产业的各终端领域,其下游行业包括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领域,而该等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
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包括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领域。未来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回落或下游行业因市场、政策影响等出现周期性波动等不利因素,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速度放缓或陷入下滑,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7%、30.74%和 26.08%;未来如果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发生,导致相关国家对公司的 PCB 产品提高关税、采取限制政策,或者公司的主要客户被有关国家列入出口管制清单中,或者相关国家采取其他贸易保护的相关措施,将对我国整个PCB 行业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升级,美国对中国部分进口商品逐步加征关税,公司生产的 PCB 产品属于加征关税范围。同时,我国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关税,公司从美国进口的覆铜板等 PCB 原材料产品在加征范围内,该等加征关税由发行人承担。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的销售和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收入 1,170.50 1,989.71 2,224.95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8% 1.78% 2.56%
采购金额 820.80 689.96 403.11
占采购总额比例 1.33% 1.01% 0.86%
公司对美国的销售和采购金额较小、占比较小,公司对美国的销售及采购情况暂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不排除未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加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国市场的业务开拓,以及公司从美国供应商处的采购。
(六)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发行人专注于为国内外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医疗电子等行业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 PCB 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名客户销
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44,759.61 万元、65,356.03 万元和 67,140.91 万元,占公司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11%、61.49%和 65.13%,客户相对集中。
如果发行人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七)主要客户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019 年 12 月,环旭电子(601231.SH)发布公告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收购 Asteelflash;2020 年 4 月,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20 年 12
月,环旭电子公告已经完成对 Asteelflash 收购事项。至此,Asteelflash 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环旭电子(601231.SH)。
作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Asteelflash 交易金额分别为6,581.41 万元、6,169.48 万元和 3,692.29 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 7.96%、5.80%及 3.58%。上述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若公司未能与 Asteelflash继续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Asteelflash 未来减少与发行人业务合作规模,公司对其销售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请投资者对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示予以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