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沈志林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12,9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沈志林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01%(公告编号:2021-027)。
2021 年 9 月 28 日,沈志林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
规减持公司股份 12,9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沈志林 集中竞价 2021.9.28 87.996 12,900 0.02
由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原披露日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现已变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定期报告公告日前 30 日内为窗口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与沈志林先生核实,其误操作导致违反了上述规定。沈志林先生发现上述失误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
致歉声明。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志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7%,
不存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沈志林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沈志林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严重错误,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 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再次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