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计划在河源市江东新区投资人
民币6.3亿元,建设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项目在建设 过程中及 建成后 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 及行业 环境等因 素的影 响,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与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合作意向,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约10亿元,分两期在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目前,公司拟与管理委员 会签订《项目投 资合同书》,计划 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在河源市江东新区投资人民币6.3亿元,建设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暂定名,具体名称以相关审批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 “生产基地”)。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河源
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 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相关事宜。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合作方: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河源江东新区位于河源市东江以东、河源最南端,紧邻惠州,在区域功能上,
属于粤港澳大湾区范围。新区 2014 年 5 月 20 日挂牌成立,下辖临江镇、古竹镇
和城东街道,面积 434 平方公里,是河源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主战场和跨越发展的新引擎,距离广州、深圳、香港均约 160 公里,能同时接受三个国际大都市的辐射。江东新区将围绕市委赋予“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的战略定位,立足高视野,着眼创新发展,以全城协同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打造“三点三带四组团”战略布局,抢抓“四大机遇”,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为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走出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全力打造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年没有与对方进行类似合作。
三、项目概况及合同书主要内容
甲方: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暂定名)。
2、项目选址:广东省河源江东新区。
3、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3亿元。
4、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63亩(约4.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4万平方米,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实为准。项目用地用于投资气雾化和水雾化合金软磁粉末、高端合金软磁芯等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土地相关事项
1、项目用地位于广东省河源江东新区产业起步区组团内,面积约为63 亩(约
4.2 万平方米,项目用地具体位置、面积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实为准)。
2、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以《不动产权证》记载为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项目用地及改变用地性质。
3、本合同涉及的约 4.2 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起拍价按自然资源部门挂网出
让价格,最终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竞拍成交价为准(项目用地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项目用地只能用于建设“ 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及标准为:建设生产厂房、研发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等。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若自然资源部门已及时将项目用地招拍挂公示,而乙方未能在公示的限期内参与竞拍、在成功拍得土地后未按照招拍挂法定流程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已退还,则乙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甲方人民币100 万元的违约金),且本合同终止。
3、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选择:(一)置换项目用地;(二)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收回部分用地;(三)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用地,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未经允许,乙方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
(2)乙方超过投资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期限1个月未开工的;
(3)乙方超过投资合同约定竣工时间1个月仍未竣工投产的;
(4)闲置土地面积超过应按合同时间开工建设的总用地面积的30%的;
(5) 乙方擅自改变用地规划的;
(6)乙方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转让土地的。
4、乙方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项目建设,或低于本合同约定规模建设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后1个月内依然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或甲方下属自然资源部门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且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不予补偿,本合同自动解除。
(四)不可抗力因素
如因天气、山洪、地震等地理地质灾害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用地出让时间延期或乙方开发建设受阻,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过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近年来,随着光伏、新能源汽车、变频空调、储能及通讯等领域的蓬勃发展,公司预计这些领域未来仍将对合金软磁材料存在持续和强劲的市场需求,为了满足未来市场的需求,公司与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近日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公司计划总投资人民币约10亿元,分两期在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高端合金软磁材料生产基地。此次投资为第一期,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6.3亿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生产基地的建成和投产,将大规模提升公司产能,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仍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如项目相关审议能顺利通过,生产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及后续运营,积极防范和应对生产基地后期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