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811 深市 铂科新材


首页 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高端合金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进展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高端合金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端合金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实业”)拟与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订《惠东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在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计划用地面积约 100 亩(具体以土地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建设高端金属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高端金属软磁材料、磁元件及高端金属粉末的研发、生产和
销 售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6 月 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惠东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在上述投资协议框架内,管委会将依据土地是否具备出让条件和公司项目投
资进度分期进行土地出让。2023 年 7 月 18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2 日,管委会与
公司分别签订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计出让工业用地 45.61亩,以上土地已于 2025 年 3 月开工建设高端金属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

  二、对外投资进展

  鉴于前述项目一期的厂房建设已基本完成并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投产,以及
面对未来中长期芯片电感持续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和产能不足的矛盾,公司拟加速推动摘得剩余 68 亩工业用地用于开工建设高端金属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二期”)。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铂科实业与管委会签署了《<惠东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惠州惠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高端合金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摘地建设事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双方 2023 年 6 月 27 日签订的《惠
东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及 2024 年 9 月 29 日签订的《〈惠东项目投资
建设监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 “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在惠东县大岭街道白沙布石场山(惠东产业园区内)范围内,新增摘牌取得工业用地 68 亩(具体面积以土地实际挂牌出让测绘面积为准,以下简称 “二期土地”),用于建设高端合金软磁材料及磁元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与项目一期用地共同构成该生产基地完整用地范围,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用途与项目一期保持一致。

  二、本项目一期与二期用地合并核算,核心经济技术指标须满足以下要求,作为乙方项目投资建设、投产运营的考核依据:总容积率不小于 1.6;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0 元/平方米;年产值(年销售额)不低于 12500 元/平方米;年纳税额(主体税种)不低于 450 元/平方米;工业增加值能耗(当量值)不高于 1.06吨标准煤 /万元。

  三、乙方须在取得二期土地不动产权证证载日期起 3 个月内,启动项目二期工程的报建及开工工作,开工标准为已进场打桩且乙方已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开工时间以打桩时间和施工总包合同签订时间两者在后的为准。

  四、项目二期工程须在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竣工日期以二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项目二期工程须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达产,与项目一期共同达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全部核心指标,
接受甲方的整体考核。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上述约定时间推进建设、竣工或达产,乙方须提前 30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项目补充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出让、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案文件

  1、《<惠东项目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