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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9月28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10-13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Beijing Zhongkehaixun Digital S&T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33 号院 1 号楼 4 层 N40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15 层)
(二〇一七年九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970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87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蔡惠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承诺:
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梅山声学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晨灿投资、国鼎投资、程月茴承诺: 若中科海讯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之前刊登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企业/本人自获得中科海讯股份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
(即 2016 年 11 月 8 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中科海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中科
海讯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之后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企业/本人自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中科海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成业联、虹元汇诚、云炜衷、王立法、赵文立、徐俊华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何国建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刘云涛,董事、副总经理张战
军,副总经理徐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文天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中
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
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本人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监事巩玉振、李莉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作为中科海讯监事,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8、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副总经理李红兵、财务总监周善明承诺: 自中
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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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9、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李乐乐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10、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实创投资承诺: 若中科海讯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企业自获得中科海讯股份工商变
更手续完成之日(即 2016 年 12 月 20 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中科海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中科海讯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之后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企业
自中科海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1、其他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中科海讯股份的张秋生、徐韬、周萍、冯继忠、涂英、
王福珍、徐昶、郑洪涛、蔡婷、黎敏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
风险做全面了解。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承诺: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蔡惠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企业/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
有,本企业/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
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
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二)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梅山声学股份锁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