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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9-12-05


                      创业板特别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 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 投资决定。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hongkehaixun Digital S&T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5 号楼 409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梅山科技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0 年 6 月 5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0 年 6 月 5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长、总经理,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
(二)其他股东梅山声学、晨灿投资、成业联、虹元汇诚、云炜衷、国鼎投资、王立法、赵文立、徐俊华、程月茴股份锁定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企业/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何国建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94.2192 万股股份,通过梅山科技间接持有公司188.4365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82.6557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4.7908%。现就本人所持中科海讯股份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通过梅山科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四)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云涛、张战军、徐江、李红兵、罗文天、周善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中科海讯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0 年 6 月 5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中科海讯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作为中科海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五)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巩玉振、李莉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作为中科海讯监事,承诺自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六)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蔡婷、郑洪涛股份锁定的承诺

  蔡婷、郑洪涛作为实际控制人亲属,就其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七)其他通过梅山声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张秋生、徐韬、周萍、冯继忠、涂英、王福珍、徐昶、黎敏、李乐乐、实创投资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中科海讯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本企业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人/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梅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蔡惠智承诺

  1、对于本企业/本人在中科海讯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的中科海讯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企业/本人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