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5,621,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9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35,548,72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92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2,6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 人,代表股份 7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部分董监高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郭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48,7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 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2)选举刘洪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58,7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10,0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6%。
(3)选举渠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58,7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10,0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6%。
(4)选举翟继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58,7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10,0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6%。
本议案获得通过。郭建国先生、刘洪宇先生、渠华先生、翟继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78,7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30,0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64%。
(2)选举吴跃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78,7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30,0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64%。
(3)选举司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78,7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30,00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64%。
本议案获得通过。关志超先生、吴跃平先生、司爱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江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78,72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30,0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51%。
(2)选举丁慧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总得票数为 35,578,72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中小投资者投票数为30,0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51%。
本议案获得通过。江晓慧女士、丁慧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548,8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5%;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3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0.1377%;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6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548,8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5%;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3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0.1377%;反对 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86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李聪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