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07 深市 天迈科技


首页 公告 天迈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迈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天迈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郑 州天迈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建国先生、刘洪宇先生、渠华先生、翟继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关志超先生、吴跃平先生、司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 7
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吴跃平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志超先生、吴跃平先生、司爱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郭建国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8 年 6 月,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科研室主任、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络信息中心主
任兼总经理助理、郑州商都通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郑州天迈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任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89,680 股,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田淑芬女士系夫妻关系,郭建国先生与田淑芬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建国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刘洪宇先生系翁婿关系,除此之外,郭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国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洪宇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87 年 8 月,大学本科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郑州天迈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
理、总经理助理。2014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合伙企业 62.5613%份额)之女婿,除此之外,刘洪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宇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渠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
在北京盈网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公交飞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任职,从事技术及管理工作。2020 年 3 月入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线经理、研发技术支持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渠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渠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翟继东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专科学历。曾在神
州数码(郑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任职,从事销售工作。2022 年 10 月入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管经营计划部和技术支持中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翟继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翟继东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吴跃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
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后, 高级会计师。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专家咨询库专家,同时担任上市公司中原环保(000544)、新天科技(300259)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跃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跃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关志超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9 年 5 月,同济大学交通运
输工程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历任中科院长春物理所(计算机应用室)技术主任、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建设负责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通信网络技术总监、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总工程师等。现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关键技术与装备交通行业研发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关志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志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司爱军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律师系列高级职称。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首席派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河南省律师协会三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市律师协会管城区党委副书记,《中原经济区高端论坛》特邀副主编,郑州市律师公证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司爱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司爱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