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迈科技 股票代码 30080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洪宇
办公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 号10号楼郑州
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 0371-67989993
电子信箱 zqb@tiamaes.com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410,900.52 64,208,058.22 -1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798,539.94 5,048,389.60 -63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2,192,990.22 -11,724,031.74 -174.59%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703,401.23 -63,032,761.97 29.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07 -6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07 -6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0% 0.74% -5.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18,032,614.07 766,110,022.22 -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10,786,103.76 636,465,423.45 -4.0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持有特别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 10,59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决权股份的 0
股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 股东总数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郭建国 境内自然人 37.27% 25,289,680 25,289,680
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5% 10,075,560 10,075,560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郭田甜 境内自然人 3.42% 2,321,240 2,32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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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娅 境内自然人 1.27% 863,800 0
河南德瑞恒通高端装备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 805,900 0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河南华夏海纳源禾小微
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 800,000 0
限合伙)
曾伟东 境内自然人 0.76% 513,200 0
黄松浪 境内自然人 0.59% 400,000 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3% 363,000 0
沈芝钿 境内自然人 0.52% 353,700 0
上述股东中,郭建国与郭田甜系父女关系,郭建国与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田淑芬系夫妻关系。另,郭建国与大成瑞信、
郭田甜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关系未知。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黄松浪股份全部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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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河南省 2020 年第三批高新技
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13 号),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1002578,
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4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毕。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为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存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按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要求进行登记。因此,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原有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38 万股,
预留 12 万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