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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7

指南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 42 号院 TBD 云集中心 2 号楼 1 单
元 5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顿衡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
194,983,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79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172,231,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11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9 人,代表股份 22,752,1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3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3 人,代表股份 23,462,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72%。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94,982,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46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5.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462,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94,4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5%;反对537,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925,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5%;反对537,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4,983,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光、邹晓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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