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04,999,99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计 20,249,999.95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999,99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6 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 02*****804 陈宽余
3 02*****056 张春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北路42号院TBD云集中心2号楼A座
3.咨询联系人:孙鸣、陈馨
4.咨询电话:(010)82559889
5.传真电话:(010)82559999
八、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