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102 万股
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登记。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禁售期的相关规
定,以上归属股份禁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姚娅女士、渐倩女士、刘全华先生、任真真女士分别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63万股、18 万股、6 万股、15 万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