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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6

泰和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4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92%;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数量:原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万股,预留授予100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对原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58万股,预留授予70万股。

  3、归属时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120万股已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归属登记;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21万股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归属登记。
  4、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价格为12.0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价格为10.76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1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8、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并以12.44元/股的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26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1.16元/股的价格向3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
意见。

  10、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12.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另外1名激励对象孙同乐先生因离职失去归属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首次授予20万股,预留授予3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0万股调整为4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万股调整为70万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1、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10.7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2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2、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13、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11.5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同意作废崔德政先生已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万股。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0%。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
  3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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