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程终发先生、姚娅女士及王长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綦好东先生、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后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綦好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终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出生,专科
学历。1980 年 1 月入伍北海舰队潜艇一支队;1981 年 7 月至 1983 年 9 月就读于
海军军医学院,医疗器械专业;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12 月在海军 401 医院工
作;1986 年 1 月至 1989 年 12 月就职于枣庄市供销社;1990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就职于枣庄市妇幼保健院;1998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枣庄市市中区泰和
化工厂厂长;2006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山东省泰和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在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程终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319,2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程霞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持股 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90,000 股。除此之外,程终发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姚娅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出生,大专学历。2006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国内销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采
购部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姚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5,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枣庄和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4,000 股。除此之外,姚娅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长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鸿华投资有限公司。2009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在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裁。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今兼任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健康控股联席总裁。2018 年 9 月 21 日起担任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母婴与家庭产业集团董事长。2018 年 3 月 20日起至今兼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2019 年 1 月至
今担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球合伙人。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泰和有限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17 年 4 月至今任开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杭
州点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点望(北京)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众鸣
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任 Dianwang (Cayman) Inc 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 Yangtuo Technology Inc 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
BabyTree Group 董事。2018 年 3月至今任 Wingnou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8 年 2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亲苗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杭州亲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
今任上海复星保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10 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缘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 TICKLED MEDIA PTE. LTD.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任百合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8 月至今任天津百合时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银十字商贸(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婴珂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长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32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系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王长颖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綦好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198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曾任山东农业大学助教、副教授、教
授、系主任。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7 月曾任山东财政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
院长、院长,副校长。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副校
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2002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中国石
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鲁泰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月至今担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 1 月至今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山东省会计
学会会长。
截至目前,綦好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
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曾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化学系做博士后、助理教授,
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长聘教轨副教授、长聘副教授。
截至目前,李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