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戴继群,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黄红英、吴玉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01 月 04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持有公司股份 4,546,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的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戴继群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11,360,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2%)的高级管理人员
苏金奇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273,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4%)的高级管理人员黄
红英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273,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4%)的高级管理人员吴
玉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戴继群,高级管理人员苏金奇、黄红英、吴玉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 减持均价(元/ 占公司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戴继群 未减持
集中竞价 2023-02-02 0.50 6.73 0.00%
集中竞价 2023-03-22 31.08 6.91 0.07%
苏金奇 集中竞价 2023-03-24 40.00 6.72 0.10%
集中竞价 2023-04-26 21.40 6.33 0.05%
小计 - 92.98 6.69 0.22%
黄红英 未减持
吴玉生 未减持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46,227 1.09% 4,546,227 1.09%
戴继群 其中:无限售条 1,136,557 0.27% 1,136,557 0.27%
件股份
有限售条 3,409,670 0.82% 3,409,670 0.82%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1,360,540 2.72% 10,430,740 2.50%
苏金奇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836,385 0.68% 1,906,585 0.46%
有限售条 8,524,155 2.04% 8,524,155 2.04%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73,113 0.54% 2,273,113 0.54%
黄红英 其中:无限售条 568,278 0.13% 568,278 0.1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704,835 0.41% 1,704,835 0.41%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73,113 0.54% 2,273,113 0.54%
吴玉生 其中:无限售条 568,278 0.13% 568,278 0.1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704,835 0.41% 1,704,835 0.41%
件股份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戴继群先生、苏金奇先生、黄红英女生、吴玉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戴继群先生、苏金奇先生、黄红英女生、吴玉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戴继群先生、苏金奇先生、黄红英女生、吴玉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含第 7 个月、第 12 个月)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继群先生、苏金奇先生、黄红英女生、吴玉生先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继群先生、苏金奇先生、黄红英女生、吴玉生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戴继群先生《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苏金奇先生《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3.黄红英女士《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4.吴玉生先生《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