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许江波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01 月 17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持有公司股份 49,630,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88%)的股东湖南臻泰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92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8%),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7,428,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7%)的股东上海兆亨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 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48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本公司股份 23,229,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6%)的股东许江波先
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6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珠海大靖、上海兆亨、许江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万股) (元/股) 本比例
珠海大靖 未减持
上海兆亨 未减持
许江波 未减持
本表注释:
1.许江波先生通过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兆亨 54.5423%的股份,为上海兆亨的实际控制人,许江波先生与上海兆亨属于一致行动人。
2.珠海大靖、上海兆亨、许江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珠海大靖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37.25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2%。
4.上海兆亨与一致行动人许江波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31.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9,630,476 11.88% 49,630,476 11.88%
珠海大靖 其中:无限售条 49,630,476 11.88% 49,630,476 11.88%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7,428,083 6.57% 27,428,083 6.57%
上海兆亨 其中:无限售条 27,428,083 6.57% 27,428,083 6.57%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 0 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3,229,910 5.56% 23,229,910 5.56%
许江波 其中:无限售条 5,807,478 1.39%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7,422,432 4.17% 23,229,910 5.56%
件股份
本表注释:
1.本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进行了第三届董监高的换届选举,周靖波先生和许江波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中涉及的总股本均以 2022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 417,750,166 股为基准,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是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珠海大靖、上海兆亨、许江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珠海大靖、上海兆亨、许江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大靖、上海兆亨、许江波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 许江波先生《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