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2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20 年 12 月 11 日 ,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珠海大靖在 2020 年 12 月 07 日到 2020 年 12 月 10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 4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54%。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大靖《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大靖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20%,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 (万股) 例
大宗交易 2020-12-07 15.0800 150.00 0.3591%
湖南臻泰股权 大宗交易 2020-12-08 14.4000 150.00 0.3591%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大宗交易 2020-12-10 13.8100 120.00 0.2872%
伙)-珠海大靖 大宗交易 2020-12-14 13.2300 100.00 0.2394%
臻泰化工投资
企业(有限合 大宗交易 2020-12-17 12.6200 90.00 0.2154%
伙) 大宗交易 2020-12-18 12.2500 30.00 0.0718%
合计 / 13.9148 640.00 1.5320%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珠海大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份 占总股份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湖南臻泰股权投 合计持有股份 6,100.2976 14.60% 5,460.2976 13.07%
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 6,100.2976 14.60% 5,460.2976 13.07%
珠海大靖臻泰化 股份
工投资企业(有 有限售条 0.0000 0.00% 0.0000 0.00%
限合伙) 件股份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珠海大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 珠海大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
①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0%。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③本企业将采用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本企业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票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大靖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珠海大靖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大靖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珠海大靖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