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2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大靖《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的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大靖累计减持股份 4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54%。其减持股份数量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 (万股) 例
湖南臻泰股权 大宗交易 2020-12-07 15.0800 150.00 0.3591%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大宗交易 2020-12-08 14.4000 150.00 0.3591%
伙)-珠海大靖
臻泰化工投资 大宗交易 2020-12-10 13.8100 120.00 0.2872%
企业(有限合 合计 14.4743 420.00 1.0054%
伙)
二、股份变动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
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07 日到 2020 年 12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锦鸡股份 股票代码 3007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20.00 1.0054%
合计 420.00 1.005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交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00.2976 14.60% 5,680.2976 13.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00.2976 14.60% 5,680.2976 13.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 0.000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珠海大靖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的承诺、意向、计划 告编号:2020-071)。
珠海大靖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珠海大靖严格履行了关于
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是□ 否☑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适用□ 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适用□ 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关于减持股份超过 1%的进展情况告知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珠海大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珠海大靖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