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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钢研纳克: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4-025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0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91,7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591%。

  2、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10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291,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
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5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
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5、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 6,810,000 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
上市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8、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2 人,授
予登记数量为 600,000 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12、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相关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60,000.00 股,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 1,348,010.93 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255,610,000 股变更为 255,450,000 股。

  13、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14、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
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解除限售时间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3%,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3%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3%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34%

              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本次 101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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