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0-01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陈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韧女
士、宋衍蘅女士、欧阳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钟锡君先生递交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 作,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宋衍蘅女士和欧阳方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
作报告》和《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绍兴贝斯美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9 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652,795.4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3,668,803.5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66,880.36元,余下未分配利润39,301,923.1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1,998,395.06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11,300,318.25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制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股本总数 121,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92,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 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就此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置换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违法变更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以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易金额,因此预计数据与实际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0年公司将不再与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王韧女士兼任公司关联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回避此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非独立董事陈峰先生、钟锡君先生、刘旭东先生、任纪纲先生、单洪亮先生、黄维林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度薪酬、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