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共51.5903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审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由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5.0000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人调整为5人,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47.0000万股调整为102.0000万股。
(二)鉴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348,312,961.72元,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87.078%,则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7.078%,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6.5903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5903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合计作废数量为51.5903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