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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米奥会展: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077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锋一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12%)。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刘锋一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锋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刘锋一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12%,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5%。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择机进行减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刘锋一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2、股份增持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承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本人用于上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三分之一,且不高于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稳定股价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本人承诺按照《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锋一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刘锋一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锋一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刘锋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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