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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9月22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10-13

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
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45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 行 概 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
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504.1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16.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
限、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承诺或限售
安排
1、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潘建军、
方欢胜、姚宗宪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
致无效。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程奕俊、何问锡、刘锋一承
诺: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
致无效。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俞广庆、章敏卿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
4、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取得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承诺
自本人通过定向发行所得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票登记之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 36 个月
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实际锁定期限按照孰长原则
执行),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5、持股 5%以下股东太仓长三角及东方证券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潘建军之岳母邵玉、妹妹朱晓东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潘建军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潘建军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潘建
军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潘建军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潘建军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
导致无效。
7、申报前 12 个月内从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股东朱晓东
(男)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股份锁定及减持股东应遵循的法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另有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以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内容为
准。
公司上市后股东拟进行股票减持的应遵循《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7 年【】月【】日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
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 在作出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及应遵循的规定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潘建
军、方欢胜和姚宗宪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
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二)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程奕俊、何问锡、刘锋一
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米奥会展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
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三)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俞广庆、章敏卿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
诺期限届满后,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取得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承诺
自本人通过定向发行所得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完成股票登记之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