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 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2-08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卢华亮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卢华亮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 6 个月
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以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华亮先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2、增持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期间卢华亮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571,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0.24%,增持金额为 1,702.1024 万元;吴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1,0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金额为2,993.8560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华亮先生。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卢华亮先生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和资金来源
董事兼副总经理吴舒先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董事兼副总经理卢华亮先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500 万人民币(含本数),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计划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由计划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7、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吴舒先生及卢华亮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兼副
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期间卢华亮先生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增持 571,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增持金额为 1,702.1024 万元;
吴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1,0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增持金额为 2,993.8560 万元。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股) (万元) (元/股) 股本比例
2022 年 7 大宗交易 1,006,000 2,993.8560 29.76 0.42%
吴舒 月 7 日
2022 年 7 大宗交易 571,943 1,702.1024 29.76 0.24%
卢华亮 月 7 日
(二)本次增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有的股份 增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舒 8,322,071 3.50% 9,328,071 3.93%
卢华亮 6,394,949 2.69% 6,966,892 2.93%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可能影响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价格和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是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吴舒先生及卢华亮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