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 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健 许旭光
杨央平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