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0-104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共青城福鹏宏祥叁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玉溪网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帆、卢华亮,高级管理人员吴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422,4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261%)的公司股
东共青城福鹏宏祥叁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鹏”)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1,442,500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3,877,0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8775%)的公司股
东玉溪网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哲”)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1,44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5,342,46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0361%)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帆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730%。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62,6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503%)
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卢华亮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4662%。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5,547,1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4554%)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舒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34662%。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青
城福鹏宏祥叁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玉溪网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帆、卢华亮,高级管理人员吴舒《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共青城福鹏宏祥叁
号股权投资管理中 特定股东 3,422,494 2.37261%
心(有限合伙)
玉溪网哲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特定股东 3,877,088 2.68775%
伙)
张帆 董事、董事会秘书 5,342,469 3.70361%
卢华亮 董事、副总经理 4,262,643 2.95503%
吴舒 副总经理 5,547,193 3.845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 量占公司 减持期 减持价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份数 总股本的 间 格
比例
共青城福鹏宏 公司首次 集 中 竞 按 照 减
不超过
祥叁号股权投 基金退出、流 公开发行 不 超 过 价 交 易 持 实 施
1,442,500 集中竞价
资管理中心(有 动变现 股票前已 1% 自 公 告 时 的 市
股
限合伙) 发行的股 之 日 起 场 价 格
份及因权 十 五 个 确定,不
益分派送 交 易 日 低 于 发
转的股份 后 的 二 行价格
个月内
玉溪网哲企业 不超过
公司业务发 不 超 过 集 中 竞
管理合伙企业 1,442,500 集中竞价
展需要 1% 价 交 易
(有限合伙) 股
自 公 告
个人资金需 不 超 过 不 超 过
张帆 集中竞价 之 日 起
求 400,000 股 0.28%
十 五 个
个人资金需 不 超 过 不 超 过
卢华亮 集中竞价 交 易 日
求 500,000 股 0.35%
后 的 三
个人资金需 不 超 过 不 超 过
吴舒 集中竞价 个月内
求 500,000 股 0.35%
注:
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处理;
2、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
股份。
3、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股东福鹏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福鹏
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可适用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的
规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福鹏、高级管理人员吴舒的承诺
管理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