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0-093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
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金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 32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6204%。本次减持后,中金持有公司
股份 7,212,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式 减持时间 价(元/ (股) (%)
股)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 大宗交 2020/10/12 137.34 326,300 0.226204%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2、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 无限售条 比例 比例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件股份 7,538,783 5.226185% 7,212,483 4.999981%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中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相
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
减持情况等。
5、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截至本公告日中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金持有公司股份 4.999981%,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3、中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中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