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34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6.43 元/股调整为 16.13 元/股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披露了《关于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经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二、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0,119,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计 63,035,743.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宇瞳光学非公开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由 16.43
元/股调整为 16.13 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由 900 万股调整为 916.46 万股,各自认购数量
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3,390,902.00 5,469.53
2 金永红 3,390,902.00 5,469.53
3 林炎明 1,099,752.00 1,773.90
4 谷晶晶 549,876.00 886.95
5 张品章 366,584.00 591.30
6 何敏超 366,584.00 591.30
合计 9,164,600.00 14,782.50
现更正为:
二、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0,119,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计 63,035,743.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由 16.43 元/
股调整为 16.13 元/股;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3,330,000.00 5,371.29
2 金永红 3,330,000.00 5,371.29
3 林炎明 1,080,000.00 1,742.04
4 谷晶晶 540,000.00 871.02
5 张品章 360,000.00 580.68
6 何敏超 360,000.00 580.68
合计 9,000,000.00 14,517.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为: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9.94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每股分配股利为 D,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 P1=(P0-D +A×K)÷(1+K+N),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970.00 万元
(含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数量为 N0,调整后发行数量为 N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2,每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发行数量调整公式为 N1=N0×(1+N2+K)。
二、公司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一)前次调整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286,24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计 42,857,342.62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8 股。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非
公开发行价格由 29.94 元/股调整为 16.43 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由 500 万股调整为 900 万
股。
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 5月13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关于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情况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0,119,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计 63,035,743.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由 16.43 元/
股调整为 16.13 元/股;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3,330,000.00 5,371.29
2 金永红 3,330,000.00 5,371.29
3 林炎明 1,080,000.00 1,742.04
4 谷晶晶 540,000.00 871.02
5 张品章 360,000.00 580.68
6 何敏超 360,000.00 580.68
合计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