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上述《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