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成 都永力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资 助方式为公司向永力为智能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借款,借 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费用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借款用于永力为智能的日常生产经营。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永力为智能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永力为智能提供同比例 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 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力为智能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永力 为智能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 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标准计算,利息费用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永力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北路1666号G区附1号
法定代表人:高飞
注册资本:3,7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永力为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41%,高飞持股35%,成都智集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成都温纳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漆小龙持股5%。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比
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37.5 41%
2 高飞 1312.5 35%
3 成都智集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 10%
4 成都温纳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7.5 9%
5 漆小龙 187.5 5%
3、主要财务状况
永力为智能为2023年12月成立的公司,暂无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9月30日,永力为智能期末总资产为3,972.58万元,负债总额为2,073.14万元,净资产为1,899.44万元,营业收入为802.79万元,利润总额为-138.06万元,净利润为-138.0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高飞
高飞女士不是公司的关联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都智集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集慧”)
企业名称:成都智集慧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顺和街89号附4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宝
出资额:(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集慧作为永力为智能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智集慧不是公司的关联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成都温纳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纳斯”)
企业名称:成都温纳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顺和街89号附4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闻泉
出资额:(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温纳斯为永力为智能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温纳斯不是公司的关联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漆小龙:漆小龙先生不是公司的关联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部分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永力为智能的自然人股东高飞、漆小龙由于资金有限,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股东智集慧、温纳斯为永力为智能的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由于自身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未按照出资比例向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股东前期已将其持有的永力为智能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费用根据资金实际使用天数结算,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7、资信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永力为智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永力为智能实际经营需要分批提供借款。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本息。
4、利息计算: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本协议借款自公司划出之日计收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一次性支付。借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借款实际占用天数(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计算利息费用。
5、资助方式:货币资金
6、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控股子公司永力为智能的日常运营资金。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风险可控;提供财务资助亦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的合理配置,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借款资金将根据永力为智能实际经营需要分批资助。同时公司将派出董事、内审部人员等加强对永力为智能日常经营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协助永力为智能解决资金缺口,助力智慧工厂及机器人等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向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且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向永力为智能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永力为智能的业务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借款和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