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Press Corporation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4号8-10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4,753.7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股本总额: 不超过19,015.15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中信有限之全资子公司中
信投资控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公司股东宁波阅文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本公司股东润信鼎泰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8年3月9日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
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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