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2-076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定股东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持有公司 3,740,400 股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50%)的特定股东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大盛投资”)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935,100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63%。
持有公司 2,84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90%)的特定股东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和盛投资”)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711,900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48%。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大盛投资、和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剔除回
股东名 减持 减持股 减持比 购专用
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 数(万 例 户后减
股) (%) 持比例
(%)
竞价交易 9 月 13 日至 9 月 28 日 33.36 93.51 0.61 0.63
大盛投资
合 计 33.36 93.51 0.61 0.63
竞价交易 9 月 13 日至 9 月 28 日 33.70 71.19 0.46 0.48
和盛投资
合 计 33.70 71.19 0.46 0.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剔除回购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专用户后总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374.04 2.44 280.53 1.83 1.88
大盛 其中:
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04 2.44 280.53 1.83 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84.76 1.86 213.57 1.39 1.43
和盛 其中:
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4.76 1.86 213.57 1.39 1.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实
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大盛投资、和盛投资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4、大盛投资、和盛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