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洪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3,608 万股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洪亮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35,812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 2,369,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 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611,93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 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23,875 股(含本数),即不 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洪亮先生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购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专用账户后的总
比例
股本比例
周洪亮 董事长、总经理 136,080,000 51.63% 52.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 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35,812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本比例的 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11,937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比例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23,875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周洪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①“(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③“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买入公司股票,本人单次用于买入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但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④“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针对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认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⑤“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
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周洪亮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周洪亮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周洪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