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2-068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大盛投资、和盛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 3,740,400 股的特定股东大盛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4%,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50%),拟于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35,100 股(含
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63%。
持有公司 2,847,600 股的特定股东和盛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6%,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90%),拟于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711,900 股(含
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48%。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特定股东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大盛投资”)以及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和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大盛投资与和盛投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大盛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935,100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63%;和盛投资拟减持不超过 711,900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4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大盛投资、和盛投资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承诺,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后的总股本比例
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
3,740,400 2.44% 2.50%
业(有限合伙)
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
2,847,600 1.86% 1.90%
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安福大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减持的原因:大盛投资成立于 2014 年,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以提升生活品质及满足员工其他资金的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935,1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1%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总股本的0.6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二) 安福和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减持的原因:和盛投资成立于 2014 年,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以提升生活品质及满足员工其他资金的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711,9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46%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3,757,900 股后总股本的0.4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承诺: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企业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大盛投资、和盛投资承诺:本公司/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企业可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逐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对象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 大盛投资、和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大盛投资、和盛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大盛投资、和盛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大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和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