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6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伟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接
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李伟雄先生违规减持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李伟雄先生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李伟雄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0,296,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
2021 年 8 月 27 日,李伟雄先生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成交金额 10,069,145.60 元,均
价 25.17 元,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296,533 6.74% 9,896,533 6.48%
其中:无限售条件
李伟雄 2,574,133 1.68% 2,174,133 1.4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7,722,400 5.05% 7,722,400 5.05%
股份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李伟雄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发生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李伟雄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李伟雄先生明确表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李伟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