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85 深市 值得买


首页 公告 值得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值得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隋国栋先生、刘峰先生、刘超先生、陈莹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黄生先生、曲凯先生、肖土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隋国栋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
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隋国栋先生曾任北京知德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世净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隋国栋先生目前其他主要任职包括广东顺德艾瑞克林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世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鼎合泰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烧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云趣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畅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国脉创客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截止本公告日,隋国栋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042,47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72%,除此之外,隋国栋先生系北京国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脉创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国脉创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063,38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5%,隋国栋先生持有国脉创新 1%的合伙份额,刘峰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刘超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除此之外,隋国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峰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理工大
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刘峰先生曾任公司首席技术官。刘峰先生目前其他主要任职包括北京鼎合泰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桂林云祈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天津国脉智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红毛猩猩(深

  截止本公告日,刘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124,3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9.11%,除此之外,刘峰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国脉创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063,38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5%,刘峰先生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刘超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隋国栋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1%的合伙份额。除此之外,刘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刘超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师范
大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内审部门负责人。刘超先生曾任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用户体验官、首席营销官。刘超先生目前其他主要任职包括 2020 年 11月至今担任天津国脉多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 年 6月至今担任北京芯辰艺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765,11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41%,除此之外,刘超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国脉创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063,38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05%,刘超先生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刘峰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49.5%的合伙份额,隋国栋先生系国脉创新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国脉创新 1%的合伙份额。除此之外,刘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莹倩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
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陈莹倩女士曾任北京卫康视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莹倩女士目前其他主要任职包括北京众嘉禾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世联信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日,陈莹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生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获
学士学位,剑桥大学获硕士学位,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获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黄生先生曾任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官员、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黄生先生目前主要任职包括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止本公告日,黄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章程》等相关规定。

    曲凯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学
院,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曲凯先生曾任吉林省土地管理局、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北京京融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先生目前主要任职包括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恒合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止本公告日,曲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肖土盛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
大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肖土盛先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研究助理、康奈尔大学公派访问学者。肖土盛先生目前主要任职包括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以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止本公告日,肖土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章程》、《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