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
露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004,345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17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5,8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6,958,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1184%。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8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16%。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隋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7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8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隋国栋先生当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99%。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刘峰先生当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 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99%。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刘超先生当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 选举邱玉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邱玉栋先生当选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黄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黄生先生当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 选举曲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曲凯先生当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 选举肖土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肖土盛先生当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张梅女士当选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选举丰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99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9,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丰志华先生当选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
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999,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1,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2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999,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1,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2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999,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1,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2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刘占辉律师及胡天任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