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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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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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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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土盛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