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89.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34.87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54.93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中汇会验[2024]84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4.93 万元,少于《宁波利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玩具日用品类产品
精密注塑件扩产项 17,574.99 17,574.99 9,097.14
目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汽车配件类产品精 14,095.49 14,095.49 10,000.00
限公司滨海项目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医疗器械类产品精 6,989.73 6,989.73 3,000.00
密注塑件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1.23 5,721.23 3,000.00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消费电子注塑 - 9,671.38 9,671.38 8,057.79
件扩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 64,052.82 64,052.82 33,154.93
注:医疗器械类产品精密注塑件扩产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该金额仅用于相关事项中的设备投资。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利安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