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权简称:因赛 JLC1
期权代码:036530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00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2 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3.03 元/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二)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授权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二)授予数量:400 万份。
(三)授予人数:112 人。
(四)行权价格:13.0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拟授 占当前公司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予权益总量的 总额的比例
(万份) 比例
王建朝 中国 董事长 30 6.00% 0.27%
李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30 6.00% 0.27%
董事、高级副总
刘颖昭 中国 经理、汽车营销 24 4.80% 0.22%
中心总经理
王明子 中国 董事、副总经 9 1.80% 0.08%
理、财务总监
谭琳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9 1.80% 0.08%
钟娇 中国 董事 6 1.20% 0.05%
程伟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 1.20% 0.05%
张曲 中国 执行创意总监 9 1.80% 0.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 104 人) 277 55.40% 2.52%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400 80.00% 3.6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3、刘颖昭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王明子、谭琳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
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据此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职务做更新,其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未作调整。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4 个月、26 个
月、38 个月。
3、行权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3%
之日起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3%
之日起 3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4%
之日起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行权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 2023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8 亿 2023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7.2
权期 元; 亿元;
第二个行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2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9.6
权期 亿元; 亿元;
第三个行 2025 年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8 2025 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 14.4
权期 亿元。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
(2)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计算结果将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对其进行打分,激励对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行权的比例。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个人考核结果 95 分及以上 60 分(含)至 95 分(不含) 60 分以下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考核评分对应比例 0
注:(1)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评分即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要求的